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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的婚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被欺骗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时间:2023-03-19 10:13:51

受骗的婚姻能够申请法院撤除吗

案情讲解:

2004年5、6月间,被告人刘某(女,已配合)、陈某、韦某与名叫“大嫂”的姑娘暗算协同骗婚,约定由陈某充任讲解人去物识骗婚东西,被告人刘某假名韦某某与别人假配合,韦某则充任韦某某的父亲,不知名的姑娘充任韦某某的“大嫂”。暗算后,陈某于同年7月份物识到被害人林某,并要了林某的联络电话。

同年9月份,被告人陈某与大嫂带刘某到被害人林某家与林某相亲,当晚在林某家歇宿一晚,在欺骗林某信托后,被告人陈某与韦某策动,由陈某切实其实办理身份证、户口簿等假证件事务,证件搞妥后,被告人刘某于2004年9月6日以假名、假身份证、假户口簿与被害人林某到婚姻登记罗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之后,被告人刘某、陈某、韦某与“大嫂”以收取礼金、媒妁介绍费为由,欺骗林某的现金6580元,此中礼金6000元,媒妁介绍费580元。被告人刘某与林某立案成婚几天后,之外出打工为由远离林某家,之后不停没有返来。所得赃款,刘某分得2500元,陈某分得800元,韦某分得500元。2006年3月,被告人刘某、陈某、韦某分别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随处罚金1000元。

遭逢骗婚可否撤除婚姻呢?

骗婚应属可撤销婚姻,由于被告人刘某在已婚的情况下,又与被害人林某成亲,其举动虽已经组成重婚举动,按婚姻法第十条的章程,契合婚姻无效中的“重婚”景遇,但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林某成亲的真实目标是想欺骗被害人林某的财帛,并不是想与林某缔成亲姻。

并且这种婚姻动作,相符敲诈的形成要件即敲诈方还有敲诈的居心、敲诈方践诺了敲诈动作、被敲诈方因敲诈而堕入谬误、被敲诈人因谬误鉴定而作出了道理默示,本案就属于这种景遇。婚姻性子上是一种契约动作。这种契约动作最性子的特征便是当事人道理默示要切实。

在棍骗婚姻中,当事人一方或两边在婚姻问题上示意不真实、不自觉,这明晰背离了当事人乐趣自觉的纲目,既然婚姻动作作为一种民事公法动作,本该受到民法相关轨制的管制,但鉴于其与当事人身份严密有关的特殊性,我国一贯拔取非常的公法轨制对其加以样板,在非常公法没有详细规则下,合用普通法进行查察,在这种情况下将棍骗婚姻作为可裁撤婚姻是统统正当的因而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林某成婚登记动作应为可裁撤动作,对可裁撤婚姻,婚姻法尽管规则只要“钳制成婚”情况时才可以提议裁撤,但我国现行的民法公例、合同法、行政许可法中都规则“棍骗”动作属于可裁撤动作。

占定后果:

在对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林某的婚姻效率问题上,一种见识觉得,该婚姻应为婚姻无效,其原由主要是被告人刘某在已婚的情况下,又与被害人林某娶亲,其动作已形成重婚,该景象相符婚姻法第十条划定规矩婚姻无效的四种景象中的“重婚”景象,于是该婚姻应属婚姻无效;

另一种看法觉得该婚姻应属可撤销婚姻,其原因主要是该婚姻固然吻合婚姻无效中的“重婚”景遇,但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林某配合的真实方针并不是想缔配合姻,而是想经过婚姻关系欺骗财帛,属于还有狡诈本质,吻合现行执法规则的可撤销景遇,是以,该婚姻应属可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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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公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义务法民法总则同时废除。假如您波及民法典划定规矩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边#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询问94学问网婚姻家庭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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