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身份被他人冒用结婚怎么解决(被别人冒用身份结婚怎么办)

身份被他人冒用结婚怎么解决(被别人冒用身份结婚怎么办)

时间:2023-03-19 09:26:17

身份被别人冒用配合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规矩:“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不准成亲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得了医学上以为不应该成家的疾病,婚后还没有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规则:“因威胁匹配的,受威胁的一方能够向婚姻立案构造或人民法院恳求打消该婚姻。……”李二冒用李大身份证与陈某立案匹配,并不属于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则的无效或可打消情况,故李二与陈某的关联不行以无效婚姻治理。

根基案情:

2008年,李二与陈某经人介绍清楚并竖立爱情关联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立室立案手续,因李二未达到法定立室年数,就用其哥哥李大的身份证去立案立室,婚姻立案陷阱未能识别,办理完结婚立案手续并为两人发表完结婚证。婚后不久,陈某诉至法院,觉得李二冒用李大的身份证办理立室立案,该婚姻无效,要求法院废除两人婚姻关联。

争议核心:

关于本案,第一种见地觉得,李二用其哥哥李大的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欺骗结婚证,其与陈某的关联属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以离异纠缠为案由受理此案,按民事诉讼程序确认李二与陈某的婚姻关联无效。

第二种见地以为李二用其哥哥李大的身份证与陈某备案成家并领取成家证,现实备案成家的是李大与陈某,李二与陈某并不生计法律上的婚姻联系,两人属同居联系。一致,李大与陈某,生计法律上的婚姻联系。但因李大并未亲身到婚姻备案结构办理成家备案手续,背离了婚姻自发纲领,若要消弭此婚姻联系,只能请求婚姻备案结构依法打消婚姻备案或经过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打消民政结构的婚姻备案举动。

法理评析:

关于若何怎样废除陈某与李二的联系问题。本案中李二与陈某于2008年才领会,两人不存在本相婚姻景遇,因李二冒用李大身份证与陈某备案完婚,李大与陈某酿成了法律上的婚姻联系,而李二与陈某酿成同居联系,在未废除李大与陈某的婚姻联系前,陈某属“有夫妇者与别人同居”的景况。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用<婚姻法>多少问题的解说(二)的轨则,当事人哀求废除同居联系的,人民法院不理当受理,但当事人哀求废除同居联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则定的“有夫妇者与别人同居”的人民法院理当受理并依法废除。本案陈某与李二的联系就属“有夫妇者与别人同居”景遇。是以,人民法院理当以民事诉讼程序废除李二与陈某的同居联系。

综上所述,本案中,因为李二冒用李大的身份与陈某立案娶亲,就同时产生两个执法关联,即李二与陈某的同居关联和李大与陈某执法上的婚姻关联,对于同居关联可由法院受理并合用民事诉讼程序撤废,对于执法上的婚姻关联只能经过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立案罗网的详细行政举动犯警,裁撤婚姻立案举动的路径撤废。

94学问网温馨提醒: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公例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义务法民法总则同时废除。假如您波及民法典规则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边#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询问94学问网婚姻家庭讼师#

相关合集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